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城市综合客运交通枢纽的设计原则、功能布局、交通组织、建筑设施及安全环保等方面的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城市综合客运交通枢纽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设计。
Title:Design Code for Urban Integrated Passenger Transport Hub
中国标准分类号:P42
国际标准分类号:93.080
封面预览
拓展解读
《DB11 1666-2019城市综合客运交通枢纽设计规范》是北京市地方标准,用于指导城市综合客运枢纽的设计工作。以下对其中一些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一、总则部分
1.1 明确了编制目的:为了提高城市综合客运枢纽的服务水平和运营效率,满足公众出行需求,促进城市交通可持续发展。这要求我们在设计时要始终以服务乘客为核心,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术语和符号
2.1 对“城市综合客运交通枢纽”、“换乘距离”等关键术语进行了定义。例如,“换乘距离”是指乘客从一种交通工具转移到另一种交通工具所行走的实际距离。理解这些术语有助于准确把握规范内涵。
三、基本规定
3.1 强调了规划布局应遵循的原则:应与城市总体规划相协调,合理确定规模和功能分区。这意味着在选址阶段就要充分考虑周边环境因素,避免造成新的拥堵点。
四、设施配置
4.1 关于停车设施的规定指出,应根据预测的客流规模合理设置机动车停车位数量,并预留非机动车停放空间。这体现了人性化设计理念,方便不同出行方式的转换。
五、无障碍设计
5.1 要求所有出入口均需满足轮椅通行条件,设置低位服务台及无障碍电梯。这一措施旨在保障特殊群体的使用权益,体现社会公平理念。
六、安全疏散
6.1 指出疏散通道宽度不得小于规定值,且应保持畅通无阻。在紧急情况下确保人员能够快速撤离至安全区域至关重要。
七、环境保护
7.1 提倡采用节能环保材料和技术,减少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通过绿色建筑手段提升整体环境质量,符合当前低碳环保的发展趋势。
八、运营管理
8.1 规定了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包括但不限于票务系统、信息发布平台等。良好的管理机制可以有效提升枢纽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
以上只是对该标准部分内容的简要分析,实际应用中还需结合具体项目情况全面贯彻执行。希望上述内容能为相关从业人员提供一定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