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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集中式供水工程竣工验收的卫生学评价技术要求、评价方法及验收流程。本文件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集中式供水工程竣工验收的卫生学评价工作。
Title: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Hygienic Evaluation of Completion Acceptance of Centralized Water Supply Projects
中国标准分类号:C55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6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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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TJPMA 021-2024集中式供水工程竣工验收卫生学评价技术规范》较之前版本有诸多改进,其中关于水质检测频次的规定尤为关键。新标准中明确指出,对于新建集中式供水工程,在竣工验收阶段需增加对出厂水和末梢水的动态监测频率。
具体而言,原标准要求在竣工验收时仅需进行一次全面的水质检测,而新标准则规定至少需要连续监测三天,每天不少于两次。这一变化旨在更准确地反映供水系统的实际运行状况,确保水质始终符合国家标准。
以某城市新建自来水厂为例,该厂在竣工验收期间按照新标准的要求进行了为期三天的动态监测。首先确定了监测点位,包括泵站、沉淀池、滤池以及两个代表性用户端的末梢水。接着制定了详细的采样计划,确保每次取样时间间隔均匀,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采集样本。
在实验室分析过程中,采用先进的检测设备和技术手段,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通过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发现个别指标在特定时间段内存在轻微波动,但总体上均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基于此结果,验收小组确认该供水工程具备安全供水的能力。
通过实施这一新的检测频次要求,不仅提高了竣工验收工作的科学性和严谨性,也为后续正常运营提供了可靠的依据,从而更好地保障公众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