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山东省政务服务中行政许可工作的基本要求、服务流程、监督与评价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各级行政机关开展的行政许可事项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Title:Administrative Services Specification Part 1: Administrative Licensing
中国标准分类号:A00
国际标准分类号:03.10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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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7/T 3084.1-2018 政务服务工作规范 第1部分:行政许可》是山东省地方标准,旨在规范行政许可政务服务的流程和要求。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术语和定义
标准首先明确了“行政许可”这一核心概念。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这一定义强调了行政许可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对象是特定的申请者,并且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查程序。
服务场所
标准要求政务服务大厅应设置明显的标识,方便公众识别。同时,大厅内应当配备必要的设施和服务指南,确保申请人能够便捷地获取所需信息。此外,还应设立咨询台,提供政策咨询和业务指导服务。
申请与受理
在申请环节,标准规定申请人可以通过现场提交或网络提交的方式提出申请。无论是哪种方式,都要求工作人员及时接收并确认收到申请材料。对于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应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内容。
审查与决定
对于审查过程,标准指出行政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审核。如果需要实地核查或者专家评审,则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执行。最终的决定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并将结果通知申请人。
送达与公开
关于送达,标准建议采用邮寄、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确保申请人能及时接收到相关文件。同时,所有审批事项的结果都应当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检查
最后,标准还对监督检查机制进行了说明。要求建立内部监督制度,定期检查行政许可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违法违纪行为,相关部门应及时调查处理。
以上内容只是标准的一部分重点条文解析,全面理解和应用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深入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