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山东省非金属矿物制品行业重点工业产品取水定额的技术要求、统计范围与计算方法、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非金属矿物制品行业重点工业产品的取水定额管理及新建项目的取水评估。
Title:Shandong Provincial Key Industrial Products Water Quota - Part 3: Key Industrial Products in Non-Metallic Mineral Products Industry
中国标准分类号:P52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6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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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山东省地方标准《重点工业产品取水定额 第3部分:非金属矿物制品行业》(DB37/T 1639.3-2018)为非金属矿物制品行业的取水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以下将对标准中的关键内容进行详细解读。
标准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内以石灰石、黏土、白云岩等为主要原料,通过物理化学方法生产水泥、石灰、耐火材料等产品的工业企业。这些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需要大量水资源,因此制定合理的取水定额对于节约水资源具有重要意义。
取水定额指标
标准明确了不同生产工艺和产品类型的取水定额限值。例如:
- 水泥熟料的取水定额为每吨熟料不超过1.5立方米;
- 石灰生产的取水定额为每吨石灰不超过0.8立方米;
- 耐火材料制造的取水定额为每吨产品不超过0.5立方米。
上述定额指标是基于行业平均水平设定的,企业应努力达到或优于这些标准。
技术要求与措施
为了实现规定的取水定额,标准提出了多项技术要求和节水措施:
1. 工艺改进:推广采用先进生产工艺和技术,如干法水泥生产线替代湿法生产线。
2. 设备升级:使用高效节能的生产设备,减少冷却水和冲洗用水量。
3. 循环利用:建立完善的废水回收系统,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至70%以上。
4. 管理优化:建立健全的用水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确保水资源的有效管理和使用。
监测与评估
企业需按照标准要求定期监测取水量,并记录相关数据。同时,应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整改不符合规定的情况。通过持续改进,逐步降低单位产品的取水量,提高整体用水效率。
结语
DB37/T 1639.3-2018为非金属矿物制品行业的取水管理工作提供了明确指导。各相关企业应当充分认识水资源保护的重要性,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取水成本,促进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