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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山东省钢铁行业绿色工厂评价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及程序。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内钢铁行业绿色工厂的评价工作。
Title:Evaluation Specification for Green Factory in Steel Industry - DB37T 3301-2018
中国标准分类号:Z综合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环境保护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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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7/T 3301-2018 钢铁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规范》是山东省地方标准,旨在推动钢铁行业的绿色发展。以下选取几个关键条款进行解读:
首先,关于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标准要求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能源管理体系,确保主要耗能设备的能效达到国家或行业先进水平。例如,烧结机、球团竖炉等主要生产设备的能耗指标需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其次,在污染物排放控制方面,标准强调要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和技术,减少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具体而言,炼铁、炼钢工序的烟粉尘排放浓度不得超过规定限值,并且废水处理后需达到回用水质标准才能循环使用。
再者,对于厂区环境管理,标准提出要实施绿化美化工程,提高绿地覆盖率。同时要求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厂界噪声、大气质量和土壤环境质量均满足相应功能区划要求。
最后,在管理与保障措施上,标准指出企业应当设立专门的环保机构,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此外,还需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
这些规定的实施有助于促进山东省内钢铁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也为其他地区提供了有益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