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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轮胎制造企业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风险识别、评估、分级、管控措施及持续改进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内轮胎制造企业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的建立、实施与评价。
Title:Implementation Guidelines for Occupational Disease Hazard Risk Grading and Control System in Tire Manufacturing Enterprises
中国标准分类号:C53
国际标准分类号:1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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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7/T 3298-2018《轮胎制造企业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实施指南》是山东省地方标准,旨在指导轮胎制造企业建立和完善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体系。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风险识别与评估
5.2 风险点划分
轮胎制造过程中存在多种风险点,如原材料储存、混炼胶生产、硫化成型等环节。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流程和设备设施分布,合理划分风险点,并明确每个风险点的具体位置、涉及的有害因素及可能引发的职业病种类。
5.3 危害因素辨识
标准要求企业全面辨识生产过程中的物理性、化学性和生物性危害因素。例如,在混炼胶生产中需关注粉尘、噪声、高温等物理性危害;在硫化成型阶段则需注意有机溶剂挥发产生的化学性危害。
风险分级
6.1 风险等级划分
按照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严重程度,将风险分为重大、较大、一般和低四个级别。对于轮胎制造企业而言,重大风险通常涉及高毒物质接触或极高噪音水平的工作环境;较大风险可能出现在使用特定化学试剂的操作区域;而一般和低风险则对应日常作业中的常规安全措施。
控制措施制定
7.1 工程技术控制
工程技术控制是降低职业病危害的关键手段之一。例如,在密炼机附近安装局部通风排毒装置以减少有害气体浓度;为工人提供隔音效果良好的工作服来减轻长期暴露于高噪音环境下的影响。
7.2 管理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至关重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开展职业健康检查、严格执行个人防护用品发放与佩戴规定、加强员工培训教育等方面内容。此外还应当设立专门机构负责监督落实上述措施的有效执行情况。
监测与评价
8.1 日常监测
企业需要配备专业人员负责对工作场所内的空气质量和噪声水平进行持续监测,并记录相关数据以便后续分析改进。同时也要注意及时更新检测设备确保其准确性与时效性。
8.2 效果评估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职业卫生状况评估活动,通过对比历年来的监测结果来判断整体改善趋势是否符合预期目标。如果发现某些领域仍然存在问题,则应及时调整优化现有的防控策略。
以上就是关于DB37/T 3298-2018部分核心条款的具体阐述,希望可以帮助到从事轮胎制造业的相关从业人员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此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