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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汽车整车制造行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工作程序和内容、文件管理、组织保障以及持续改进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内汽车整车制造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建设与实施。
Title:Implementation Guide for the Hidden Danger Investigation and Governance System of Safety Accidents in Automobile Whole Vehicle Manufacturing Industry
中国标准分类号:A6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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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7/T 3292-2018《汽车整车制造行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是一项地方标准,旨在指导汽车整车制造企业有效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以下将选取其中一些关键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在“术语和定义”部分中明确指出,“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这一定义为企业识别潜在风险提供了清晰的方向。
其次,在“基本要求”章节强调了企业应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检查、专项检查以及季节性检查等不同形式。同时要求建立信息管理系统来记录和跟踪隐患整改情况,确保所有发现的问题都能得到妥善处理。
对于具体实施流程,“隐患排查”部分提出应当根据企业的生产工艺特点制定相应的排查计划,并且要覆盖到每个岗位、每道工序。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在设备设施方面要加强对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进行重点监控。
此外,“治理措施”一节中提到当发现一般事故隐患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消除;而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则需要制定专门的治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停止使用相关设备、疏散人员等内容。同时要求企业在隐患治理过程中加强与政府监管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
最后,“监督管理”部分规定了各级主管部门对企业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职责,同时也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督举报机制。这不仅有助于提高企业内部管理水平,还能形成外部压力促使企业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工作。
通过以上对DB37/T 3292-2018部分内容的深入分析可以看出,该标准为企业提供了一套系统化的安全管理框架,帮助企业更好地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