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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医药制造企业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组织机构与职责、隐患排查内容与方法、隐患治理及效果验证、持续改进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内医药制造企业开展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建设与实施。
Title:Implementation Guide for Occupational Disease Hazard Identification and Governance System in Pharmaceutical Manufacturing Enterprises
中国标准分类号:C55
国际标准分类号:1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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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7/T 3278-2018医药制造企业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是一项专门针对医药制造企业制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标准。这项标准为医药制造企业构建和完善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提供了详尽的指导,帮助企业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
标准中明确要求企业建立完善的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确保各级负责人在职业健康管理中的职责清晰、落实到位。例如,企业主要负责人需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定期组织检查职业病防治措施的执行情况,并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这一规定强调了领导层在职业健康管理中的关键作用,只有高层管理者真正重视并积极参与,才能推动整个体系的有效运行。
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估方面,标准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企业应定期对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和评价,确保其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对于可能产生高毒物质或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工作环境,必须安装有效的通风排毒设施,并配备个人防护用品。此外,还应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提醒员工注意潜在的职业健康风险。这些措施旨在通过技术手段降低职业病危害水平,保障劳动者健康。
标准还特别关注了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规范性。企业应当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本人。同时,要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妥善保存相关资料。这不仅有助于早期发现职业禁忌症或职业相关疾病,也为后续的健康管理和法律维权提供了依据。
针对应急救援管理,标准要求企业制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一旦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能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企业还需加强对应急物资和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用。
培训教育也是该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应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使其掌握必要的防护技能和应急处置方法。特别是针对特殊岗位的操作人员,更需要加强针对性的专业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通过持续不断的教育培训,可以增强员工自我保护能力,形成良好的职业健康文化氛围。
总之,《DB37/T 3278-2018医药制造企业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为企业提供了一套科学合理的职业病防治管理体系框架。企业应当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要求,切实履行好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为广大员工创造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