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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石英砂生产企业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基本要求、组织机构与职责、排查内容、隐患分级与治理措施、信息管理与持续改进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内石英砂生产企业的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建立、实施与评价。
Title:Implementation Guide for the Occupational Disease Hazard Investigation and Governance System of Quartz Sand Production Enterprises
中国标准分类号:C65
国际标准分类号:1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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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7/T 3133-2018石英砂生产企业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是山东省地方标准,旨在指导石英砂生产企业有效开展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以下为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范围与规范性引用文件
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内石英砂生产企业的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企业应依据此标准建立、实施和持续改进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同时,标准中引用了GBZ 158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这些标准为企业提供了技术支撑。
术语和定义
明确了“职业病隐患”、“职业病隐患排查”、“职业病隐患治理”等关键概念。例如,“职业病隐患”是指石英砂生产企业违反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可能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企业需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全员参与。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员工对职业病危害的认识和防范能力。
隐患排查方式
规定了日常排查、专项排查和综合性排查三种方式。日常排查应结合岗位操作规程,每日进行;专项排查针对特定设备或工艺环节,每季度至少一次;综合性排查则要求每年进行全面检查。
隐患分级与治理
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两类。一般隐患由车间或班组自行整改;重大隐患需上报至企业主要负责人,制定专门方案并限期整改。所有隐患整改均需有记录可查,并经复查确认后方可销号。
监督考核机制
建立了监督考核制度,将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通过定期评估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鼓励职工举报安全隐患,设立奖励机制以激发积极性。
以上内容为企业构建完善的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提供了具体指引,有助于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