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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建筑施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工作程序和内容、文件管理、持续改进等。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建设和实施。
Title:Implementation Guidelines for the Accident Hidden Trouble Investigation and Rectification System of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in Building Industry
中国标准分类号:P47
国际标准分类号:1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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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7/T 3135-2018《建筑施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是山东省地方标准,为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提供了系统化的指导。以下是对该标准中几个关键条文的深度解读:
隐患排查治理的基本要求
标准指出,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将其纳入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这意味着企业不仅需要定期进行隐患排查,还需确保排查工作有计划、有记录、有整改反馈。例如,企业应当制定年度隐患排查计划,明确各阶段的排查重点和责任人,确保每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
隐患分级与分类
标准强调了隐患分级的重要性,将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两类。一般隐患是指危害程度较低,整改难度较小的问题;而重大隐患则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或较大经济损失。对于重大隐患,企业需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向相关部门报告。此外,标准还要求企业根据隐患类型进行分类管理,如技术类隐患、管理类隐患等,以便更有针对性地开展治理工作。
排查方式与方法
标准提出了多种排查方式,包括定期排查、专项排查以及季节性排查等。其中,定期排查是基础,企业应按照既定周期进行全面检查;专项排查则是针对特定风险源或薄弱环节展开的深入检查;季节性排查则结合气候变化等因素,对易受季节影响的安全问题进行评估。在具体操作上,企业可以采用现场检查、设备检测等多种手段相结合的方式,以提高排查效果。
整改与验收
对于发现的隐患,标准明确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即由发现问题部门或岗位负责人牵头组织整改。整改完成后,企业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确认隐患是否真正消除。如果隐患无法短期内解决,则需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明确阶段性目标,并持续跟踪直至彻底消除。
持续改进机制
最后,标准特别强调了持续改进的理念。企业应当通过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这包括但不限于修订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优化排查流程、提升人员培训质量等方面的工作。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从源头上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总之,《建筑施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为企业提供了一套科学合理的隐患排查治理框架,有助于提高建筑施工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企业应充分理解并落实这些要求,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自身的安全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