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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北京市重型汽车排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及采用OBD法进行测量的技术要求和检测程序。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第四阶段和第五阶段排放标准的重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检测。
Title:Emission Limits and Measurement Methods for Exhaust Pollutants from Heavy-Duty Vehicles (OBD Method - Stage IV and V)
中国标准分类号:Z6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4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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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1 1475-2017是北京市针对重型汽车制定的一项重要标准,用于规范排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和测量方法。该标准基于OBD(车载诊断系统)技术,适用于第四和第五阶段的排放控制要求。以下是对该标准中关键条款的详细解读:
### 排放限值
1. **氮氧化物(NOx)排放限值**
- 第IV阶段:对于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3500kg的车辆,NOx排放不得超过4.5g/kWh。
- 第V阶段:进一步降低至3.5g/kWh。
2. **颗粒物(PM)排放限值**
- 第IV阶段:PM排放限值为0.06g/kWh。
- 第V阶段:降至0.03g/kWh。
这些限值旨在减少空气污染,特别是对城市空气质量影响较大的氮氧化物和颗粒物的排放。
### 测量方法
1. **OBD系统的功能要求**
- 车辆必须配备符合标准的OBD系统,能够实时监测发动机运行状态及排放相关参数。
- OBD系统需具备故障指示灯点亮条件、故障代码存储与读取等功能。
2. **测试循环**
- 使用指定的测试循环来评估车辆在不同工况下的排放表现。
- 测试包括城市工况、高速公路工况等,确保全面覆盖实际使用场景。
### 管理与监督
1. **定期检查**
- 车辆所有者需定期进行排放检测,确保其符合当前阶段的排放标准。
- 检测机构应按照规定程序执行检测,并出具权威报告。
2. **违规处罚**
- 对于未达标或篡改排放控制装置的行为,将依法给予严厉处罚,包括罚款、责令停运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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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