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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电子政务信息安全监控的数据内容、数据格式、数据交换要求以及相关技术规范。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范围内电子政务系统的信息安全监控数据的设计、开发、实施和管理。
Title:Specification for Electronic Government Information Security Monitoring Data
中国标准分类号:L80
国际标准分类号:35.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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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1/T 1288-2015电子政务信息安全监控数据规范》是由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地方标准,旨在规范电子政务系统中的信息安全监控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和使用等环节的技术要求。以下将从标准的重要条文出发,进行深入解读。
首先,在数据采集部分,标准强调了数据的全面性和准确性。其中明确规定,所有与电子政务相关的业务活动所产生的数据都应当被纳入监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用户登录信息、操作记录、网络流量数据等。这要求各机构必须建立完善的日志管理系统,确保每一条数据都能准确无误地记录下来,并且具备可追溯性。
其次,在数据传输过程中,标准提出了加密传输的要求。具体而言,对于敏感信息如密码、个人身份资料等,在其传输过程中应采用至少AES-256位加密算法进行保护,防止数据在传输途中被窃取或篡改。此外,还要求设置专门的安全通道用于关键数据的传输,以进一步提高安全性。
再者,关于数据存储环节,标准指出应该采取物理隔离的方式存放不同级别的数据,同时对存储介质实施严格的访问控制措施。例如,可以将普通业务数据与涉密数据分开存储,并且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访问特定类型的数据。另外,为了应对可能出现的数据丢失情况,标准建议定期备份重要数据,并且备份副本应当存放在安全可靠的异地场所。
最后,在数据使用方面,标准强调了权限管理和审计跟踪的重要性。这意味着每个用户只能在其权限范围内操作相应数据,超出权限范围的操作将会触发报警机制。同时,所有的数据访问行为都应该被详细记录下来,形成完整的审计轨迹,以便日后追查责任。
综上所述,《DB11/T 1288-2015电子政务信息安全监控数据规范》为保障电子政务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提供了详细的指导方针。通过遵循该标准的各项规定,可以有效提升电子政务平台的信息安全保障能力,从而更好地服务于公众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