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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建筑陶瓷制品制造行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工作程序和内容、文件管理、隐患排查的效果及持续改进等。本文件适用于建筑陶瓷制品制造行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建设和实施。
Title:Implementation Guide for the Hidden Danger Investigation and Management System of Production Safety Accidents in Building Ceramic Products Manufacturing Industry Enterprises
中国标准分类号:B72
国际标准分类号:1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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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7/T 3330-2018《建筑陶瓷制品制造行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是山东省地方标准,旨在指导建筑陶瓷制品制造企业建立和运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以下将对部分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4.1 总则
该部分明确了本标准的适用范围和目的。特别强调了隐患排查治理应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贯穿于企业的日常运营中。企业需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排查计划,并确保所有员工都能参与到隐患排查工作中来。
5.1 隐患排查组织体系
此章节要求企业建立专门的隐患排查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各部门负责人和技术骨干。小组的主要职责是领导和协调全公司的隐患排查工作,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同时,还应设立专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具体执行任务。
6.1 隐患排查内容
根据标准,隐患排查的内容应当涵盖生产设备设施、工艺流程、作业环境等多个方面。例如,在设备设施方面,需要检查机器是否处于良好状态、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等;对于生产工艺,则要关注操作规程是否规范、原料配比是否准确等问题。此外,还需注意员工个人防护用品佩戴情况以及应急救援预案的有效性。
7.2 风险评估与分级管控
在风险评估环节,企业应对已识别出的所有潜在危险源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价,并按照危害程度将其划分为不同等级。通常情况下,可以采用LEC法(即可能性L×暴露频率E×后果严重度C)来进行量化计算。之后,针对不同级别的风险采取相应的控制策略,比如加强监控、增加防护措施或改变作业方式等。
8.1 隐患整改与验证
一旦发现安全隐患,必须立即采取行动予以消除或者至少将其降低到可接受水平。整改完成后,还需要通过复查确认效果,只有当复查结果符合要求时才能结束整个过程。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一过程中,任何涉及到重大变更的操作都必须事先获得批准,并且要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以上只是对标准部分内容进行了简要介绍,实际上每个条款都有其特定的应用场景和技术细节,企业在实际应用时应当结合自身特点灵活运用,以达到最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