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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政务信息资源数据交换的基本原则、交换模式、数据格式、接口要求、安全要求及运行维护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各级政府部门在开展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与交换时的数据交换工作。
Title:Data Exchange Specification for Government Information Resources
中国标准分类号:L80
国际标准分类号:35.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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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7/T 3522-2019《政务信息资源 数据交换规范》是山东省地方标准,旨在统一政务信息资源的交换流程和要求。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 术语和定义
标准首先明确了“政务信息资源”、“数据交换”等核心概念。例如,“政务信息资源”是指政府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各类信息资源,包括但不限于人口、法人、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信息等。这一定义为后续的数据交换活动提供了明确的范围界定。
### 数据交换原则
标准提出了数据交换应遵循的多项原则,如合法性原则、安全性原则、及时性原则等。其中,合法性原则强调数据交换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安全性原则要求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保护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这些原则确保了数据交换过程中的合规性和可靠性。
### 数据交换方式
标准详细描述了多种数据交换方式,包括批量交换和实时交换。批量交换适用于数据量大且变化频率较低的情况,而实时交换则适合需要快速响应的数据需求。每种方式都有其适用场景和技术实现细节,这为企业和政府部门选择合适的数据交换模式提供了指导。
### 数据交换流程
标准还规范了数据交换的具体流程,包括数据需求申请、数据提供方准备数据、数据交换实施以及数据使用反馈等环节。每个环节都有具体的操作指南,比如数据需求申请时需填写详细的申请表单,数据提供方需对数据进行清洗和格式化处理等。这些流程的设计保证了数据交换能够高效有序地进行。
### 数据质量要求
对于数据的质量,标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包括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和时效性四个方面。例如,准确性要求数据真实反映实际情况;完整性则指数据项不得缺失;一致性确保不同来源的数据具有一致性;时效性要求数据能及时更新以反映最新状态。这些要求有助于提高数据的可用性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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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