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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公共数据开放的基本原则、基本流程、数据质量要求、安全保障要求和监督与改进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内各级政府部门及公共机构开展公共数据开放工作。
Title:Public Data Opening - Part 1: Basic Requirements
中国标准分类号:L80
国际标准分类号:35.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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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7/T 3523.1-2019《公共数据开放 第1部分:基本要求》是山东省地方标准,为公共数据的开放提供了基础性指导。以下对其中的关键条款进行深入解析。
该标准明确了公共数据开放的基本原则,包括合法合规、安全可控、分级分类、需求导向和公平公正。这意味着所有数据开放活动都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并根据数据的重要性和敏感程度进行分级管理。同时,数据开放应以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为目标,保证不同群体享有平等获取数据的机会。
在数据开放流程方面,标准规定了从目录编制到开放利用的完整环节。首先,政府部门需建立并定期更新公共数据开放目录,明确每项数据的具体信息如名称、格式、更新频率等。其次,在数据开放前要进行风险评估,对于涉及国家安全、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数据需采取脱敏处理或其他保护措施。最后,开放后的数据使用情况需要跟踪记录,以便后续优化服务。
关于数据质量保障,标准强调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至关重要。为此,数据提供方应当建立健全的数据质量管理体系,包括数据采集、存储、传输等各环节的质量控制措施。此外,还鼓励采用先进技术手段如区块链来提升数据可信度。
针对数据开放平台建设,标准提出了一系列技术要求。例如,平台应具备良好的用户界面设计,方便各类用户操作;支持多种数据格式下载与在线查询;并且能够实现权限管理和日志审计等功能。同时,考虑到未来发展的可能性,平台还需预留接口便于与其他系统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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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