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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溶解乙炔生产企业在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中的基本要求、风险辨识与评估、风险控制措施、隐患排查治理以及持续改进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内溶解乙炔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建设与实施。
Title:Implementation Guidelines for Safety Production Risk Control and Hidden Danger Investigation and Management System Construction in Dissolved Acetylene Enterprises
中国标准分类号:X81
国际标准分类号:1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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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7/T 3653-2019《溶解乙炔生产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是山东省地方标准,为溶解乙炔生产企业提供了系统化的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指导。以下将选取部分关键条款进行深度解读。
首先,该标准明确要求企业建立双重预防机制。根据第4.1条,企业需构建以风险分级管控为基础、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双重预防体系。这意味着企业在日常运营中不仅要关注已有的安全隐患,还要提前识别潜在的风险点,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例如,在设备维护环节,应定期检查压力容器的安全阀是否灵敏可靠,确保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其次,标准强调了安全教育培训的重要性。按照第5.2条的规定,企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员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操作规程以及应急处置方法。特别是对于新入职员工,必须经过严格的三级安全教育才能上岗作业。通过持续的培训,可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减少人为失误导致的事故。
再者,关于风险评估与分级管理,标准提出了具体的操作流程。依据第6.3条,企业应当采用科学的方法对生产过程中的各类危险源进行辨识,并按照风险等级划分标准(如重大、较大、一般、低四个级别)予以分类管理。对于高风险区域或工序,应采取更加严格的监控措施,比如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或者设置警戒线等物理隔离手段。
此外,标准还特别指出要强化应急管理能力。第8.1条规定,企业应编制详细的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活动。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迅速启动响应程序,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同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与周边单位建立联动机制,共同应对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
综上所述,《溶解乙炔生产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为企业提供了一套全面有效的安全管理框架。只有严格按照这些规定执行,才能有效保障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促进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