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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山东省司法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基本原则、监管内容、监管方式、监管程序及责任追究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内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Title:Work Specifications for Mid-and Post-event Supervision of Judicial Administrative Licensing (DB37T 3465-2018)
中国标准分类号:A90
国际标准分类号:01.0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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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7/T 3465-2018《司法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规范》是山东省地方标准,旨在规范司法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第4.1条:监管原则
本条规定了监管工作的基本原则,包括依法监管、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和高效便民。这意味着所有监管活动都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监管过程公开透明,同时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被监管对象。
第5.1条:监管方式
该条款明确了多种监管方式,如现场检查、书面审查、网络监测等。每种方式都有其适用场景和要求。例如,现场检查适用于需要实地核查的情况,而网络监测则适合于涉及互联网的服务或产品。
第6.1条:监管流程
此条详细描述了监管的基本流程,包括制定计划、实施检查、结果处理和信息公开等步骤。每个环节都需要有明确的操作指南和记录保存机制,以保证整个过程可追溯、可核查。
第7.1条:信息共享与协作
强调了在不同部门之间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的重要性。通过加强与其他政府部门的合作,可以更全面地掌握相关信息,提高监管效率和准确性。
第8.1条:信用管理
本条规定了如何利用信用体系来辅助监管。对于守信者给予激励措施,而对于失信者则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以此促进市场主体诚信经营。
第9.1条:投诉举报处理
明确了当接到公众关于违法经营行为的投诉或举报时,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并调查核实,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或举报人。
以上内容只是标准中的一部分重点内容,具体执行时还需结合实际情况灵活运用。希望这些解读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和应用DB37/T 3465-2018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