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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在用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的限值及检测技术要求、检测方法和结果判定。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内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的检测与排放控制。
Title:Emission Smoke Limit and Testing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In-use Non-road Mobile Diesel Machinery
中国标准分类号:Z6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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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7/T 3463-2018《在用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检测技术规范》是山东省制定的一项地方标准,用于规范在用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的排气烟度限值及其检测方法。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标准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在山东省内使用的额定净功率不超过37kW的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包括但不限于农业机械、工程机械等。这一规定明确了标准适用的设备类型和功率范围,确保了标准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排气烟度限值
根据标准的规定,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的排气烟度限值分为两个等级:一级和二级。一级限值适用于新购置的机械或经过大修后的机械,而二级限值则适用于正常使用中的机械。具体限值如下:
- 一级限值:光吸收系数不大于0.5m⁻¹
- 二级限值:光吸收系数不大于1.0m⁻¹
这些限值的设定基于环境保护的需求和技术可行性,旨在减少柴油机排放对环境的影响。
检测技术要求
标准中对检测设备和技术提出了明确要求。检测设备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并定期进行校准以保证测量结果的准确性。检测过程中,应确保机械处于正常工作状态,避免因机械故障导致的异常排放数据。
此外,检测应在规定的环境条件下进行,如温度、湿度等,以确保检测结果的一致性和可靠性。
检测流程与记录
标准详细描述了检测的具体步骤,包括预热机械、调整工况、进行实际检测等环节。每台机械的检测记录应包括机械基本信息、检测条件、检测结果等内容,并由检测人员签字确认。这些记录对于后续的机械维护和监管具有重要意义。
违规处理
对于未能达到规定烟度限值的机械,标准建议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如维修、更换部件等。整改完成后需重新进行检测,直至合格为止。同时,鼓励使用低排放或零排放的替代机械,以促进环保技术的应用和发展。
通过以上解读可以看出,DB37/T 3463-2018标准不仅设定了严格的排放限值,还提供了详细的检测方法和管理措施,为山东省内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的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