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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山东省地名文化遗产认定的基本原则、认定条件、认定程序和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内各级地名文化遗产的认定、管理和保护工作。
Title:Specification for Recognition of Provincial Place Name Cultural Heritage
中国标准分类号:P59
国际标准分类号: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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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山东省省级地名文化遗产认定规范》(DB37/T 3472-2018)是一部重要的地方标准,为山东省内地名文化遗产的认定提供了科学依据和操作指南。以下将从几个关键条款出发,对这一标准进行深度解读。
首先,该标准明确界定了“地名文化遗产”的概念,即具有历史、文化、科学价值的地名及其相关的历史遗迹、文献资料等。标准指出,这类地名应至少具备悠久的历史渊源、独特的地方特色以及较高的社会认知度。例如,一个地名如果能够反映特定时期的经济活动、社会变迁或民族融合,则更有可能被认定为文化遗产。
其次,在认定条件方面,标准提出了具体的量化指标。例如,要求地名至少有50年以上的历史,并且在本地域范围内具有广泛影响。此外,还强调了地名与周边自然环境、人文景观之间的和谐关系,这意味着不仅要看地名本身的价值,还要考察它所在区域的整体风貌是否能够体现其独特性。
再者,关于认定程序,标准规定了由政府主导、专家参与的工作机制。具体来说,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申报工作,而省民政部门则会同文物、旅游等部门共同开展评审。整个过程包括材料审核、实地考察、专家论证等多个环节,确保认定结果客观公正。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标准特别强调了保护措施的重要性。一旦某个地名被认定为省级地名文化遗产,地方政府就需要采取有效手段加以保护,包括但不限于设立标志碑、编制专项规划、加强宣传教育等。同时,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地名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当中来,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的良好氛围。
综上所述,《山东省省级地名文化遗产认定规范》不仅明确了什么是地名文化遗产,还给出了如何认定的标准流程及后续保护策略,对于促进山东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与弘扬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