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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政务服务“一次办好”的基本原则、总体要求、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监督评价与改进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各级行政机关和具有行政职能的单位在提供政务服务时实施“一次办好”工作的规范和指导。
Title:Work Specifications for \"One-time Done\" Government Services - Part 1: General Principles
中国标准分类号:A01
国际标准分类号:03.1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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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7/T 3481-2018 政务服务“一次办好”工作规范 第1部分:总则》是山东省地方标准,旨在通过规范化流程提升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以下选取其中几个关键条文进行深度解读:
一、【适用范围】明确指出本标准适用于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及依法承担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的组织,在实施“一次办好”工作中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和要求。这意味着无论是在省级部门还是基层单位,“一次办好”的理念都需贯彻始终,确保服务无死角。
二、【术语与定义】对“一次办好”作出界定,即申请人向行政机关提交申请材料后,能够一次性获得所需办理结果或答复意见的服务模式。这一概念强调了便捷性和高效性,要求从受理到办结整个过程尽量简化,避免重复提交资料或多次往返奔波。
三、【基本原则】包括便民利民、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合法合规等四项核心准则。便民利民要求政府主动适应群众需求变化,提供更加人性化、个性化的服务;公开透明则强调所有办事流程、条件、时限等信息必须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公平公正是指不论身份背景如何,均享有平等权利;合法合规则是底线,任何操作均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四、【工作机制】规定建立由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的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调的良好局面。具体而言,各职能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配合,对于涉及多个部门审批事项,要实行联合办公制度,最大限度压缩办理时间。
五、【监督考核】提出建立健全评价反馈体系,定期开展满意度调查,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绩效评估的重要依据之一。同时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不断优化改进服务质量。
六、【保障措施】从技术支撑、人员培训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比如利用信息化手段建设统一平台,实现数据共享交换;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工作人员综合素质,确保每位员工都能熟练掌握相关政策法规及业务技能。
以上这些内容构成了该标准的核心框架,对于推动我省政务服务改革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