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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水泥制造行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工作程序和内容、文档管理等。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内水泥制造行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建设和实施。
Title:Implementation Guide for the Accident Hidden Trouble Investigation and Rectification System in Cement Manufacturing Enterprises
中国标准分类号:X7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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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7/T 3152-2018 水泥制造行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是一项重要的地方标准,旨在指导水泥制造行业的企业有效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关键条款的深度解读。
4.1 基本要求
标准指出企业应建立并保持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确保其持续有效性。这包括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例如,企业主要负责人需对隐患排查治理负全面责任,而具体执行部门则负责日常检查和整改落实。这种分级管理模式有助于明确职责分工,提高工作效率。
5.1 隐患排查
在隐患排查部分,标准强调了定期与专项相结合的方式。规定企业应根据自身特点制定年度、季度及月度排查计划,并结合季节性变化、节假日前后等特殊时期安排专项检查。此外,还特别提到对于重大危险源要实行重点监控,定期评估风险等级,及时更新管理措施。
6.1 隐患分级
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两类。一般隐患是指危害程度较低且整改难度不大,在发现后能够较快解决的问题;而重大隐患则是指可能引发严重后果或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情况,需要立即采取行动予以消除。标准要求企业建立隐患分级制度,以便于合理分配资源,优先处理高危隐患。
7.1 整改
关于隐患整改,标准提出了“五定”原则:即定方案、定期限、定责任人、定资金来源、定应急预案。通过这一系列步骤可以确保每项隐患都能得到妥善处理。同时,还要求企业在整改完成后进行效果验证,以确认隐患是否真正消除。
8.1 监督考核
为了保证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有效运行,标准建议企业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一方面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意识培训,另一方面也要将隐患排查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之中,以此激励全体员工积极参与到安全管理工作当中来。
以上是对DB37/T 3152-2018中几个核心条款的深入分析。这些内容为企业提供了清晰的操作指引,有助于提升整个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