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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南四湖东平湖流域水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监测要求及实施与监督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南四湖东平湖流域内直接或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现有单位和建设项目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排放管理。
Title:Comprehensive Discharge Standard of Water Pollutants for Watershed - Part 1: Nansi Lake and Dongping Lake Watershed
中国标准分类号:Z5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6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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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7 3416.1-2018 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1部分:南四湖东平湖流域》是山东省为保护南四湖和东平湖这两个重要淡水湖泊的水质,防止污染而制定的地方性环境保护标准。该标准对控制流域内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等各类水污染物的排放提出了具体要求,旨在确保湖泊生态系统健康与可持续发展。以下将选取几个关键条款进行深度解读。
标准适用范围
标准适用于南四湖东平湖流域内所有直接或间接向环境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这意味着无论是工业企业还是城镇污水处理厂,只要其废水排入上述湖泊流域,都必须遵守此标准。
污染物控制项目及限值
标准规定了多种主要水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包括化学需氧量(COD)、氨氮、总磷、总氮等。例如,对于COD的排放限值,一般行业设定为50mg/L,而对于特别保护区域,则要求更为严格,达到30mg/L。这种分级管理方式体现了差异化管理原则,既考虑了不同区域环境承载力差异,也兼顾了经济发展需求。
特别保护区的规定
在特别保护区内,除了执行更严格的污染物排放限值外,还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增加水污染物排放量的建设项目。这一措施旨在通过源头控制减少新增污染源,保护湖泊生态系统的完整性。
监测与管理要求
标准明确了排污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监测制度,定期开展自行监测,并保存原始记录至少三年以上。同时,要求各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加强对辖区内企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指标达标排放。此外,还鼓励采用在线自动监测设备实时监控主要污染物排放状况,提高监管效率。
法律责任
任何违反本标准的行为都将受到相应处罚。如果发现超标排放或者未按照规定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等情况,环保部门有权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以责令停产整顿甚至关闭。
总之,《DB37 3416.1-2018》是一部具有较强针对性和操作性的地方性环境保护法规,它不仅明确了各类水污染物排放的具体要求,而且通过严格的管理和法律责任保障了这些规定的落实,对于维护南四湖东平湖流域良好的生态环境质量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