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北京市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定的术语和定义、基本条件、评定内容与要求、评定方法及评定等级。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定工作。
Title:Safety Production Rating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 Part 29: Metal and Non-Metal Mines (Underground)
中国标准分类号:B9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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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1/T 1322.29-2018《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29部分:金属非金属矿山(地下)》是一项专门针对地下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管理的技术规范。该标准从安全管理、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等多个方面对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提出了具体要求,下面将选取其中的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安全管理
5.1.1 管理机构与人员配置
矿山企业应当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根据标准要求,每百人至少应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员,且安全管理人员需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这一规定旨在确保矿山企业在日常运营中能够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减少事故发生概率。
5.1.3 安全教育培训
矿山企业应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知识、岗位操作规程、应急救援措施等。初次上岗前的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通过持续有效的安全教育,可以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设备设施
6.2.1 主要生产设备
所有主要生产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并经过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对于特种设备如提升机、空压机等,还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使用登记手续。此外,设备运行期间应保持良好状态,定期进行维护保养,避免因设备故障引发事故。
6.2.3 应急救援装备
矿山企业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例如呼吸器、急救箱、通讯工具等,并确保这些设备处于随时可用的状态。同时,还应对相关人员开展应急演练,使他们熟悉各种紧急情况下的处置流程,从而在真正发生险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响应。
作业环境
7.1.1 通风系统
良好的通风条件是保障地下矿山安全生产的基础条件之一。标准明确指出,矿井内空气中的氧气浓度不得低于19.5%,有害气体含量不得超过限值。为实现这一目标,矿山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通风系统,并对其进行定期检查与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转。
7.1.3 照明设施
工作场所内的照明设施应满足最低照度要求,特别是在采掘面、运输巷道等人流密集区域,应安装足够亮度的灯具。此外,备用电源也必不可少,以防主电源突然中断导致黑暗环境下的危险状况加剧。
以上只是对DB11/T 1322.29-2018部分内容的部分解读,实际上该标准涵盖了更多细节方面的规定。希望矿山企业能够严格按照此标准执行,切实履行好自身的安全生产责任,为广大职工创造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