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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图像信息管理系统的图像存储与回放的技术要求、功能要求及性能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图像信息管理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验收和维护。
Title: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Image Information Management System - Part 6: Image Storage and Playback Requirements
中国标准分类号:L80
国际标准分类号:35.240.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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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1/T 384.6-2018是北京市地方标准《图像信息管理系统技术规范》的第6部分,主要规定了图像存储与回放的技术要求。以下选取了部分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 存储容量要求
根据标准中的规定,图像存储系统应具备足够的存储容量以满足日常运行需求。具体而言,对于连续录像的设备,其存储时间不得少于30天;而对于事件触发式录像设备,则需保证至少7天的存储周期。这一要求确保了在各种情况下都能保留必要的视频资料。
### 数据完整性保护
为了保障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标准强调了采用加密技术和校验机制的重要性。所有存储的数据都应当经过加密处理,并且定期进行数据一致性检查。此外,在发生断电或其他异常情况时,系统应具备自动恢复功能,避免数据丢失或损坏。
### 回放性能指标
关于图像回放性能,标准提出了明确的标准。首先,从发出回放请求到开始播放的时间间隔不应超过5秒;其次,播放过程中帧率波动不得超过±2fps;最后,图像质量应达到主观评价等级不低于4级(按五级损伤制)。这些指标旨在提供流畅、清晰的用户体验。
### 系统兼容性与扩展性
考虑到未来可能的增长和技术进步,该部分还特别提到系统设计时需要预留足够的接口和资源来支持未来的升级和扩展。例如,应支持主流格式之间的互转,同时预留额外的存储空间用于新增摄像头接入等场景。
以上是对DB11/T 384.6-2018中关于图像存储与回放要求的一些关键点解析。这些规定不仅有助于提高系统的可靠性和效率,也为用户提供了更好的服务体验。企业或机构在实施此类项目时应严格遵守相关条款,确保符合当地法律法规及行业最佳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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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