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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图像信息管理系统中图像质量的技术要求、测试条件、评价指标及评价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图像信息管理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验收和维护,以及相关设备的生产与检测。
Title: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Image Information Management System - Part 5: Image Quality Requirements and Evaluation Methods
中国标准分类号:L80
国际标准分类号:35.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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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1/T 384.5-2018《图像信息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第5部分:图像质量要求与评价方法》是北京市地方标准,主要用于指导图像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关键条款的详细解读。
5.1 图像清晰度
标准要求系统采集的图像应具有较高的清晰度,能够准确反映场景细节。具体指标包括水平分辨力和垂直分辨力,均不应低于400 TVL(电视线)。这一规定确保了图像的基本可辨识性,适用于大多数日常监控需求。
5.2 色彩还原性
对于色彩还原性的要求,标准指出彩色摄像机在正常光照条件下,色彩偏差值应控制在±15%以内。这意味着设备需要具备良好的色彩校准功能,以保证所记录的画面颜色与实际物体颜色接近,这对于涉及证据保全的应用尤为重要。
5.3 对比度
对比度是衡量图像明暗差异的重要参数之一。根据本标准,图像对比度应不低于70%,这有助于突出目标物特征,提高识别率。
5.4 动态范围
动态范围定义为系统能同时有效捕捉亮区和暗区细节的能力。标准建议至少达到60 dB以上,以适应复杂光照环境下的应用需求。
5.5 噪声水平
为了减少干扰因素对图像质量的影响,标准设定了噪声水平上限为35 dB。通过控制噪声,可以提升整体视觉效果,特别是在低照度情况下更为明显。
5.6 时延
视频传输过程中不可避免会产生一定的时间延迟。本标准提出端到端的总时延不得超过500 ms,这样既保证了实时性又兼顾了网络状况变化的可能性。
5.7 安全性
考虑到数据安全的重要性,标准强调了加密传输以及访问权限管理等方面的要求。所有敏感信息都应当采用加密算法处理,并且只有授权用户才能查看或操作相关资源。
这些条款共同构成了一个全面而细致的技术框架,旨在帮助构建高质量、高可靠性的图像信息系统。在实际部署时还需结合具体应用场景灵活调整各项参数设置,以满足特定业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