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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图像信息管理系统中视音频格式与编码的技术要求、测试方法及质量评估。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范围内图像信息管理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和应用。
Title: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Image Information Management System - Part 2: Audio and Video Format and Encoding
中国标准分类号:L80
国际标准分类号:35.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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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1T 384.2-2018图像信息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第2部分:视音频格式与编码》是北京市地方标准,用于指导图像信息管理系统的视音频数据处理。以下对一些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该标准规定了视音频数据的格式和编码要求,包括分辨率、帧率、比特率等参数。例如,在第5.1条中明确指出,视频分辨率应支持720p(1280×720)和1080p(1920×1080)两种模式,并建议优先使用1080p以保证更高的清晰度。同时要求帧率不低于25fps,确保动态画面流畅不卡顿。
在第5.2条关于音频部分,规定采样频率为44.1kHz或48kHz,量化位数为16bit,声道数至少为双声道。这些参数的选择使得音频质量能够满足一般应用场景的需求,同时兼顾存储空间占用。
第6.1条强调了编码方式的选择,推荐采用H.264作为主要编码标准。H.264具有良好的压缩效率和广泛的兼容性,能够在有限带宽下传输高质量的视频流。此外还允许使用H.265作为可选方案,当需要更高压缩比时可以考虑此选项。
第7章给出了测试方法,包括主观评价和客观测量两方面。主观评价主要通过观察者对播放效果的感受来判断系统性能;而客观测量则利用专业设备检测各项指标是否符合标准要求。例如,对于延迟时间的测量,要求从信号输入到输出整个过程不超过50ms。
总之,《DB11T 384.2-2018》通过对视音频格式与编码的具体规范,为构建稳定可靠的图像信息系统提供了技术支持。它不仅考虑到了技术先进性,也充分考虑到实际应用中的可行性和经济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