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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水生态文明城市评价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及评价程序。本文件适用于安徽省内水生态文明城市的评价工作。
Title:Evaluation Criteria for Water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City
中国标准分类号:Z5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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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4/T 3321-2019《水生态文明城市评价准则》是由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旨在指导和规范水生态文明城市的创建与评估工作。该标准从多个维度对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和评价指标,以下将选取其中几个关键条款进行详细解读。
### 一、水资源保护与利用
**条款解读:**
- **4.1.1 水资源总量控制**
本条款强调了城市在规划和发展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制定的水资源总量控制目标。这意味着城市需根据自身水资源禀赋情况合理分配用水量,避免过度开发水资源,确保生态系统的健康稳定。例如,对于缺水地区应优先考虑节约用水措施,而对于丰水区则需要注重雨洪资源的有效收集与利用。
- **4.1.2 水资源高效利用**
提倡采用先进的节水技术和设备,提高工业、农业以及生活用水效率。比如推广使用节水型灌溉系统、雨水回收装置等设施,同时加强公众节水意识教育,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 二、水环境治理
**条款解读:**
- **4.2.1 污染源防治**
明确指出要全面排查并整治各类污染源,包括但不限于工业废水排放、农业面源污染及生活污水直排等问题。为此,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各项环保政策得到有效执行。
- **4.2.2 河湖生态保护修复**
注重恢复河流湖泊自然形态,增强其自我净化能力。可以通过建设湿地公园、人工浮岛等方式增加水域面积,改善水质条件。此外,还需加强对濒危物种栖息地的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
### 三、水文化传承与发展
**条款解读:**
- **4.3.1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在推进现代化建设的同时,不可忽视对传统水文化的继承与发展。这不仅有助于丰富城市内涵,还能激发居民的文化认同感。建议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整理记录本地特有的水利遗产,并将其融入到日常管理和旅游活动中去。
- **4.3.2 公众参与机制建立**
鼓励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到水生态文明建设中来,通过举办讲座、竞赛等形式普及科学知识,提升民众环保素养。同时也可以组建志愿者队伍定期开展清洁行动,共同守护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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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