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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港湾浮式起重机的检验要求、检验方法、检验周期及判定规则。本文件适用于港湾浮式起重机的安全技术检验和评定。
Title:Inspection Regulations for Harbor Floating Cranes - Service Guide
中国标准分类号:J81
国际标准分类号:5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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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4/T 3311-2019《港湾浮式起重机检验规程》是安徽省地方标准,旨在规范港湾浮式起重机的检验工作,确保设备安全运行。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5.1 检验前准备
标准要求在进行检验前,检验人员需确认起重机已停止使用,并且现场环境适合开展工作。这一规定强调了安全第一的原则,避免因操作不当导致事故。
5.2 结构与外观检查
根据第5.2条,应全面检查起重机的主要结构部件如主梁、支腿等是否存在裂纹、变形或严重腐蚀现象。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关键连接部位如销轴、螺栓等要逐一核查其紧固状态及磨损情况。这一步骤对于预防潜在故障至关重要。
6.1 起升机构检测
第6.1部分指出,在测试起升机构时,必须验证其制动性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同时,还需检查钢丝绳是否有断丝、扭结等问题,以及卷筒和滑轮的工作状况。这些检查有助于保证货物吊运过程中的安全性。
7.1 安全装置有效性评估
标准明确规定,所有安全保护装置如过载限制器、极限位置限制器等都必须处于良好状态并正常运作。任何失效的安全装置都应该立即修复或更换,以防止意外发生。
8.1 记录与报告编制
最后,在完成全部检验项目后,应当准确记录各项检查结果,并形成详细的书面报告提交给相关责任方。报告中应包括但不限于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建议等内容,为后续维护保养提供依据。
以上是对DB34/T 3311-2019中几个核心条款的重点阐述。遵循此标准不仅能够有效提升港湾浮式起重机的整体管理水平,还能最大限度地保障作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