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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农业大数据标准体系的总体框架、标准构成及具体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指导山东省农业大数据相关标准的制定、实施与管理,促进农业大数据的规范化发展和应用。
Title:Agricultural Big Data - Standard System
中国标准分类号:B51
国际标准分类号:35.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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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7/T 3431-2018农业大数据标准体系》是山东省发布的关于农业大数据领域的重要技术规范。该标准旨在构建科学合理的农业大数据标准体系,促进农业信息化发展。以下对部分关键条款进行深度解读。
在术语和定义部分,标准明确了“农业大数据”是指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等环节中产生的各类数据的总称。这一定义为后续内容奠定了基础,强调了农业大数据涵盖范围的广泛性。
标准体系结构部分规定了农业大数据标准体系由基础通用标准、数据采集与传输标准、数据存储与处理标准、数据分析与应用标准以及支撑保障标准五大类构成。这种分类有助于全面覆盖农业大数据生命周期中的各个环节,确保各环节有章可循。
在数据采集与传输标准中,特别强调了数据采集应遵循真实性、准确性原则,并且要求采用标准化的数据格式进行传输。这直接关系到数据质量的好坏,对于后续的数据分析至关重要。
数据存储与处理标准提出要建立统一的数据中心,实现数据集中存储和高效管理。同时要求制定数据清洗、整合和更新的操作规程,以保证数据的一致性和可用性。
数据分析与应用标准指出,应根据不同的业务需求开发相应的分析模型和算法,提供决策支持服务。并且鼓励利用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手段提升数据分析能力。
支撑保障标准则从组织机构建设、人才培养和技术研发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为整个标准体系的有效实施提供了必要的资源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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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