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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山东省内合成氨生产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构建、实施、运行与改进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内从事合成氨生产的各类企业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Title:Implementation Guide for Accident Hidden Trouble Investigation and Governance System of Synthetic Ammonia Production Enterprises
中国标准分类号:X75
国际标准分类号:1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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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合成氨生产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DB37/T 3167-2018)是山东省针对合成氨生产企业制定的一项地方标准,旨在规范和指导企业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以下将选取部分关键条款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在术语和定义部分,该标准明确提出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概念,即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这一定义为企业识别隐患提供了清晰的方向。
其次,在隐患排查治理的基本要求中,强调了企业应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体系、排查计划、隐患分级分类管理以及隐患整改验收等环节。例如,企业需根据自身生产工艺特点,制定年度隐患排查计划,确保覆盖所有作业场所和设备设施,并且定期组织专业性排查活动。
再者,关于隐患排查的内容与方法,标准具体列出了需要重点关注的几个方面:一是工艺技术及参数是否符合规定;二是生产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三是电气仪表系统的可靠性;四是消防设施的有效性;五是应急救援预案的完备程度。同时指出可以通过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等多种方式来进行全面细致地排查。
此外,对于重大隐患的判定条件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当发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即可认定为重大隐患:涉及剧毒化学品或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使用环节存在严重漏洞;关键装置、重要部位长期处于超负荷运行状态;安全防护措施失效或者缺失;历史遗留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等。一旦确认为重大隐患,则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消除,并向相关部门报告备案。
最后,在隐患治理过程中,要求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到位,做到责任到人、时限明确、资金保障、效果评估四个到位。如果涉及到外部协作单位,则需加强沟通协调,共同推进整改进度。另外还特别提到,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擅自降低安全标准,也不能以赶工期为借口忽视安全管理工作。
综上所述,《合成氨生产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不仅为企业提供了一套科学合理的隐患排查治理框架,而且通过细化各项具体措施,提高了操作性和执行力,有助于从根本上提升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