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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工作程序和内容、文件管理、分级管控的效果和持续改进等。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内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的建设与实施。
Title:Implementation Guide for Safety Production Risk Grading Control System of Metal and Non-Metal Open-pit Mines Enterprises
中国标准分类号:F03
国际标准分类号:1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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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7/T 3162-2018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实施指南》是山东省地方标准,旨在指导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企业开展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以下对部分关键条款进行详细解读。
该标准要求矿山企业应建立风险分级管控组织机构,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各职能部门的职责。例如,企业主要负责人需全面负责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确保资源投入到位。这体现了企业领导层在安全管理中的核心作用。
对于危险源辨识,标准提出采用作业活动分析法和设备设施检查表法等方法。例如,在辨识采场边坡稳定性时,应考虑地质条件、开采工艺等因素,并列出具体的风险点。这种系统化的辨识方式有助于全面识别潜在危险。
风险评价环节,标准推荐使用风险矩阵法。当某项活动的风险值为9时,属于一般风险,企业应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以降低风险等级。这表明即使是一般风险,也需要引起足够重视并制定应对方案。
在风险控制措施制定上,标准强调优先顺序原则。比如,通过改进设计消除危险源优于设置防护装置。这一原则能够有效提升安全水平。同时,企业还需编制专项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员工熟悉应急流程。
此外,标准还要求建立持续改进机制。企业应定期评审风险管控效果,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完善管控措施。这种动态管理方式可以不断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总之,《DB37/T 3162-2018》为企业提供了系统的风险管控框架,通过科学的方法和严格的执行能够显著增强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的安全保障能力。企业应当结合自身特点深入落实各项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