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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工作程序和内容、文档管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内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和实施。
Title:Implementation Guide for the Accident Hidden Danger Investigation and Rectification System of Metal and Non-Metal Open-pit Mines Enterprises
中国标准分类号:F72
国际标准分类号:1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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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7/T 3163-2018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是一项山东省地方标准,旨在规范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有效排查和治理事故隐患。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总则
标准明确指出,隐患排查治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确保排查工作常态化、规范化。这一原则强调了安全管理的前瞻性和系统性,要求企业不仅要关注当前的安全状况,还要通过持续改进来提升整体安全水平。
隐患分类与分级
标准将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两类,并根据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进行分级。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而重大事故隐患则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需要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这种分类有助于企业合理分配资源,优先处理高风险隐患。
排查方式
标准提出了多种排查方式,包括日常排查、专项排查和综合排查。日常排查应结合岗位操作规程和作业标准进行;专项排查针对特定设备或工艺环节;综合排查则覆盖整个生产经营活动。此外,还鼓励采用信息化手段辅助排查工作,提高效率和准确性。
治理措施
对于发现的隐患,标准要求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治理过程中,企业需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责任到人,并对治理效果进行评估,形成闭环管理。特别是针对重大事故隐患,除了采取必要的工程技术措施外,还需加强应急准备,完善应急预案。
监督检查
为了保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有效性,标准强调了内外部监督的重要性。企业内部应设立专门机构负责监督执行情况,外部则可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评估。同时,各级政府主管部门也应对辖区内矿山企业开展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总之,《DB37/T 3163-2018》为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企业提供了一套科学合理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框架,帮助企业更好地识别风险点,降低事故发生概率,保障从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发展。企业应当认真学习领会标准精神,在实际工作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断提升自身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