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工作程序和内容、文件管理、组织实施以及持续改进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内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和实施。
Title:Detailed Rules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System of Hidden Danger Investigation and Rectification of Production Safety Accidents in Civil Explosive Production and Sales Enterprises
中国标准分类号:F72
国际标准分类号:13.100
封面预览
拓展解读
DB37/T 3016-2017是山东省地方标准,旨在指导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以下选取几个关键条款进行深度解读:
一、关于隐患排查的频次要求
标准明确指出,企业应根据自身特点制定隐患排查计划。具体而言,主要负责人需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全面排查,安全管理部门则每月至少进行一次专项检查。这一规定强调了不同层级管理人员在隐患排查中的职责分工,确保隐患能够被及时发现并处理。
二、隐患分级与分类管理
标准将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两类,并提出相应的管理措施。一般隐患由企业自行整改,而重大隐患需立即采取应急防范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这种分级管理模式有助于合理配置资源,优先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三、隐患排查内容的重点
标准特别强调了对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以及人员行为等方面的排查。例如,在工艺方面要关注是否存在超量储存或违规操作的情况;对于设备设施,则需要检查其是否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有无老化损坏现象。这些具体要求为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提供了清晰的方向。
四、隐患治理闭环管理机制
标准要求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详细记录发现的问题、整改措施及整改结果等信息。同时规定任何隐患都必须做到“五落实”,即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全部到位。这体现了对企业安全管理全过程控制的理念,有助于形成有效的自我约束机制。
通过以上解读可以看出,该标准不仅明确了隐患排查的基本原则和方法,还从多个层面细化了具体的操作规范,为企业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提供了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