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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技术要求、程序和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内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Title: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cceptance of Constructed Wetland Water Purification Projects upon Completion
中国标准分类号:Z5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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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7/T 3393-2018《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是山东省地方标准,旨在规范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的环保验收工作。以下对部分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内新建改建扩建的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这明确了标准的应用场景和对象,为后续具体条款提供了适用基础。
二、术语和定义
1. 人工湿地:指通过模拟自然湿地生态系统功能,采用人工构建的方式,利用土壤植物微生物等自然净化机制处理污水的设施。
2.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指在工程完工后,依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对工程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及其效果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价的过程。
三、验收准备
1. 验收资料准备:建设单位应收集完整的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文件,并编制详细的验收报告。这一要求确保了验收工作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2. 现场踏勘:验收小组需实地考察工程实际建设情况与设计文件的一致性,重点关注湿地结构布置植被配置水力条件等内容。现场踏勘有助于发现潜在问题并及时整改。
四、验收内容
1. 工程设施建设情况:包括湿地面积池体深度填料选择植物种类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这些要素直接影响到人工湿地的净化效能。
2. 环保设施运行状况:如进水出水监测设备在线监控系统等是否正常运转。良好的运行状态是保证长期稳定处理效果的前提。
3. 污染物去除效率评估:通过对比进出水水质指标变化来判断系统整体性能。通常需要检测CODBOD5氨氮总磷等关键参数。
五、验收方法
1. 资料审查:核查所有相关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这是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环节之一。
2. 实地查验:结合图纸核对现场实际情况。比如测量各分区尺寸比对种植记录等。
3. 监测分析:按照规定频次采集样本送至有资质实验室测定各项指标值。注意取样点位置代表性以及采样时间间隔合理性等因素。
六、验收结论与建议
根据上述各方面综合评定得出最终结论,并提出改进建议。如果存在不符合项则明确指出具体问题所在以及整改措施期限等内容。同时还要强调后续维护管理的重要性,确保设施能够持续发挥良好效益。
以上是对DB37/T 3393-2018中一些核心内容进行了深入剖析,希望对你理解和应用该标准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