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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建设工程规划核验测量成果检查验收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检查内容与方法、验收要求及成果归档。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规划核验测量成果的检查与验收。
Title: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Inspection and Acceptance of Surveying Results for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Planning Verification
中国标准分类号:P51
国际标准分类号:9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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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建设工程规划核验测量成果检查验收技术规程》(DB11/T 1649-2019)是北京市地方标准,规定了建设工程规划核验测量成果检查验收的技术要求。以下选取几个关键条款进行详细解读。
5.1.1 测量控制点的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控制点的数量和位置应满足建筑工程规划核验测量的需求;控制点应选在通视条件良好、安全稳固且易于长期保存的位置;控制点的埋设应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
解读:本条明确了测量控制点布设的基本原则。控制点作为测量工作的基准,其数量和位置直接影响测量精度。选择通视良好的位置可以提高观测效率,确保数据准确;安全稳固的位置能保证控制点在使用过程中的稳定性;易于长期保存则有利于后续项目的复测工作。
7.3.1 规划核验测量成果检查验收的内容包括:建筑平面位置、建筑高度、建筑层数、地下空间利用情况等。
解读:这一条款列出了规划核验测量成果的主要检查内容。建筑平面位置关系到建筑物是否按照规划许可的要求建设;建筑高度和层数直接反映建筑物的实际规模与规划的一致性;地下空间利用情况则是近年来城市发展中越来越受到重视的部分,合理的地下空间开发不仅能够缓解地面交通压力还能提升土地资源利用率。
8.1.1 检查验收方法可采用全站仪测量、GPS测量或两者结合的方式。
解读:此条规定了规划核验测量成果检查验收时可采用的具体方法。全站仪测量具有高精度的特点,在传统测绘领域应用广泛;GPS测量则因其快速便捷的优势,在现代测绘中占据重要地位。将两者结合起来使用可以在保证精度的同时提高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