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一体化统计调查工作的基本原则、组织管理、工作流程、数据采集与处理、质量控制和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江苏省内各级政府部门和相关机构开展的一体化统计调查工作。
Title:Integrated Statistical Survey Work Specifications
中国标准分类号:A41
国际标准分类号:03.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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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2/T 3513-2019《一体化统计调查工作规范》是江苏省地方标准,于2019年发布实施。该标准对一体化统计调查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了系统规范,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供了技术支撑。以下选取部分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数据采集
标准第4.1条规定:数据采集应采用统一的调查方案和标准化的调查表。这一规定强调了数据采集的统一性与标准化,确保不同地区、不同部门间的数据具有可比性和一致性。调查方案应明确调查目的、对象、范围、时间等要素,而调查表则需包含所有必要的信息字段,避免遗漏或重复。
数据审核
根据第5.2条,数据审核应包括完整性、准确性、一致性和及时性的检查。在完整性审核中,需确认所有必填项是否填写完整;准确性审核则要求核实数据的真实性,如通过逻辑校验发现异常值并进一步核实;一致性审核关注的是同一指标在不同来源间的匹配程度;及时性审核则是确保数据在规定时间内上报。
数据处理
标准第6.3条指出,数据处理过程中应使用经验证的软件工具,并定期更新维护。这不仅保证了处理过程的专业性和可靠性,还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要求建立数据备份机制,以防止因意外情况导致的数据丢失。
质量控制
第7.1条明确提出要建立全过程的质量控制体系。这意味着从数据采集到最终分析利用的每一个环节都必须有相应的质量保障措施。例如,在数据采集阶段设置多级审核制度,在数据处理阶段实施双人复核制等。
以上仅为部分内容解读,实际应用时还需结合具体情况进行灵活调整。该标准对于促进江苏省内统计调查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