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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智能快件箱运营管理的服务要求、运营要求、管理要求及服务质量评价。本文件适用于江苏省内智能快件箱的运营与管理服务。
Title:Specification for intelligent parcel locker operation and management services
中国标准分类号:L80
国际标准分类号:03.2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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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2/T 3491-2019《智能快件箱运营管理服务规范》是江苏省地方标准,于2019年发布实施。该标准对智能快件箱的运营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旨在提升快递末端服务水平,保障用户权益。以下选取部分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一、术语和定义
标准中明确了“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等关键术语。其中,智能快件箱是指具有存储功能并能通过网络实现快件收寄、暂存、提取等功能的设备系统。这一定义为后续条款提供了概念基础。
二、运营管理要求
1. 运营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管理制度、运维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管理制度。这些制度需涵盖人员管理、设备维护、信息安全等方面。
2. 智能快件箱的选址应考虑人口密度、交通便利程度等因素,确保服务覆盖范围合理。同时,选址还需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避免影响市容环境。
三、服务要求
1. 快件投放:运营企业应在快件到达前与收件人取得联系,确认接收方式。若采用智能快件箱投递,须征得收件人同意,并及时发送取件通知。
2. 取件操作:快件放入智能快件箱后,系统应自动生成唯一识别码或二维码供取件使用。取件时,系统需验证身份信息以保证安全性。
3. 异常处理:对于未能成功投递或超期未取的快件,运营企业应及时联系寄件人或收件人协商解决方案。如需转送至其他地址,则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手续。
四、安全保障
1. 数据保护:运营企业应对收集到的个人信息采取加密措施,防止泄露。此外,还应定期检查系统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及时修补漏洞。
2. 监控设施:在智能快件箱周边安装视频监控装置,记录进出人员情况。录像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0天。
五、投诉处理机制
当用户对服务产生异议时,运营企业应当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受理投诉,并在接到投诉后的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如果问题复杂无法立即解决,则应在15个工作日内告知进展情况。
六、监督考核
县级以上邮政管理部门有权对辖区内智能快件箱运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各项规定是否落实到位。对于违反本标准的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
以上就是关于DB32/T 3491-2019《智能快件箱运营管理服务规范》的一些重点解读。希望可以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执行这一标准,共同促进快递行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