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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企业劳动用工风险评估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评估程序、评估内容、评估方法及评估报告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江苏省内各类企业开展劳动用工风险评估工作。
Title:Specification for Enterprise Labor Employment Risk Assessment
中国标准分类号:C04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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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2/T 3535-2019企业劳动用工风险评估规范》是一项江苏省地方标准,旨在帮助企业规范劳动用工管理,降低潜在法律风险。以下对其中一些关键条款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标准在第4章“基本要求”中明确指出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劳动用工管理制度体系。这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管理、工资支付制度、工时与休息休假规定等。企业需确保这些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且要定期更新以适应最新的政策变化。
其次,在第5章关于劳动关系建立部分强调了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重要性。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否则将面临双倍工资赔偿的风险。同时对于试用期也有严格限制,不得超过法定期限且不得单独约定试用期工资。
再者,针对社会保险这一重要内容,标准要求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参加各项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逃避或减少缴费义务。此外还特别提到非全日制用工情形下虽然可以不参加某些险种但依然需要依法参保。
另外,标准还特别关注了女职工权益保护问题。根据第7章的规定,企业在安排女职工的工作岗位时应当避免禁忌劳动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并且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因生产经营确需调整工作岗位,则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协商一致后方可实施。
最后,在争议处理机制方面,标准鼓励通过协商解决劳动争议。当协商不成时,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或者直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请求。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应当在法定时效内提出申诉,以免丧失胜诉权。
综上所述,《DB32/T 3535-2019企业劳动用工风险评估规范》为企业提供了全面系统的指导,有助于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有效防范用工过程中的各类风险。希望广大企业能够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共同营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