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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场地设施、服务内容、管理要求及评价改进。本文件适用于安徽省内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的建设和运营管理。
Title:Construction and Service Specifications for Social Organization Incubation Bases
中国标准分类号:A42
国际标准分类号:03.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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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和服务规范》(DB34/T 3230-2018)是安徽省地方标准,旨在指导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的建设和运营,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以下选取了部分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关于场地设施的要求,标准指出孵化基地应具备独立办公区、会议培训区、项目研发区和公共服务区等功能区域。其中独立办公区需满足每个入驻社会组织至少拥有一个独立的工作空间;会议培训区面积不得少于50平方米,并配备投影仪等多媒体设备;项目研发区应提供必要的实验器材和工具支持;公共服务区则要设置接待咨询台、信息查询终端以及网络服务点等便民设施。这些规定确保了孵化基地能够为不同类型的社会组织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服务。
在人员配置方面,标准强调孵化基地应当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至少两人,且具有相关专业背景或从业经验。此外还要求设立由政府代表、专家学者及社会组织负责人组成的顾问委员会,定期开展研讨活动以提升服务水平。这不仅保证了日常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也为基地决策提供了智力支撑。
对于服务内容的规定也是本标准的一大亮点。它涵盖了政策咨询、能力建设、资源对接等多个方面。例如,在政策咨询服务中明确指出要建立完善的政策数据库并向入驻组织开放查阅权限;能力建设方面则鼓励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工作坊等形式帮助社会组织提高管理水平与业务能力;资源对接服务更是注重搭建平台促进社会组织之间以及它们与政府部门、企业间的交流合作。这些措施有助于增强社会组织的综合实力和社会影响力。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标准特别提到孵化基地应建立健全评估机制,包括但不限于对入驻组织的成长状况、服务效果等方面的定期评价。这将有利于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改进,从而推动整个体系不断完善和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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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