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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吉林省小型燃煤锅炉大气污染治理的技术要求、监测与检测以及运行管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吉林省范围内额定蒸发量小于或等于35t/h的蒸汽锅炉和额定热功率小于或等于29MW的热水锅炉的大气污染治理。
Title:Technical Guideline for Atmospheric Pollution Control of Small Coal-fired Boilers
中国标准分类号:X7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4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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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22/T 2913-2018小型燃煤锅炉大气污染治理技术指南》是一项专门针对小型燃煤锅炉大气污染防治的技术规范。以下从关键条款出发,对其进行深入解读。
首要任务是明确适用范围。该标准适用于额定出力不超过20t/h的层燃炉、室燃炉和旋风炉等类型的小型燃煤锅炉,这为后续治理措施提供了具体对象。
在污染物排放控制上,标准提出了严格要求。例如,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为30mg/m³,二氧化硫排放浓度限值为200mg/m³,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限值为400mg/m³。这些指标旨在确保锅炉运行时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对于除尘设备的选择与使用,标准强调应优先采用高效布袋除尘器或静电除尘器,并且除尘效率不得低于99%。同时,脱硫装置需具备自动调节功能,保证脱硫剂用量合理有效。
此外,关于燃料管理也有明确规定。提倡使用低灰分、低挥发分的优质煤种,并鼓励添加固硫剂以减少硫氧化物生成。还要求建立完善的燃料储存系统,防止扬尘污染。
最后,在日常维护方面,标准指出企业必须定期检查维修所有环保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转。并且要记录详细的运行数据,以便于监督管理部门核查。
以上内容构成了DB22/T 2913-2018的核心框架,为企业开展小型燃煤锅炉的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和技术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