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基本要求、工作程序与内容、文件管理及持续改进。本文件适用于吉林省行政区域内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开展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
Title:General Specification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Dual Prevention Mechanism of Occupational Disease Hazard Risk Grading Control and Hidden Danger Investigation and Governance for Employers
中国标准分类号:C53
国际标准分类号:1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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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22/T 2885-2018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通用规范》是一项重要的地方标准,旨在指导用人单位有效开展职业病危害的预防与控制工作。以下将选取部分关键条款进行深度解读。
首先,标准在第4章“术语和定义”中明确了“职业病危害风险”、“风险分级”等核心概念。例如,“职业病危害风险”被定义为可能导致职业病发生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的综合度量。这一定义强调了风险不仅包括事件发生的概率,还包括后果的严重性,为后续的风险评估提供了理论依据。
接着,在第5章“风险分级管控”中,标准提出了风险分级的具体方法。根据第5.3节的规定,风险等级一般分为四个级别:低风险、一般风险、较大风险和重大风险。对于不同级别的风险,应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例如,对于重大风险,要求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这种分级管理方式有助于用人单位合理分配资源,优先处理高风险问题。
此外,标准在第6章“隐患排查治理”中强调了隐患排查的重要性。第6.2节指出,隐患排查应覆盖所有作业场所和岗位,且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同时,对于发现的隐患,必须按照“五定”原则(即定整改方案、定资金来源、定项目负责人、定整改期限、定控制措施)进行治理。这确保了隐患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防止小隐患演变成大事故。
最后,标准还特别提到,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相关记录档案,包括风险评估报告、隐患排查记录、整改情况报告等。这些资料不仅是内部管理的重要依据,也是监管部门检查时的重要参考。因此,用人单位需要高度重视文档管理工作,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通过以上对标准中重要条文的解读可以看出,《DB22/T 2885-2018》为用人单位构建科学的职业病危害防控体系提供了清晰的指引,有助于提升企业的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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