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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电梯应急呼叫及应急照明系统的技术要求、功能要求、性能指标和检验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范围内新安装、改造和在用电梯的应急呼叫及应急照明系统的设计、制造、安装、验收和维护。
Title: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Elevator Emergency Call and Emergency Lighting System
中国标准分类号:Q80
国际标准分类号:91.14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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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1/T 1656-2019《电梯应急呼叫及应急照明系统技术要求》是北京市地方标准,规定了电梯应急呼叫和应急照明系统的功能、性能和技术要求。以下选取其中的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5.1 应急呼叫装置安装位置
应急呼叫装置应安装在电梯轿厢内便于操作的位置,高度距地面1.3米至1.5米之间。这一规定旨在确保乘客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方便地使用该装置,同时考虑到不同身高人群的操作便利性。
5.2 呼叫信号传输方式
应急呼叫信号应通过有线或无线方式传输至监控中心,并具备备用通信手段以保障通讯的可靠性。此条款强调了信号传输的安全性和稳定性,避免因单一通信方式故障导致救援延误。
5.3 应急照明亮度
电梯轿厢内的应急照明设备,在正常电源中断时应能提供不低于50勒克斯的照度,持续时间不少于30分钟。这项要求保证了在停电等突发状况下,乘客仍能清晰看到周围环境并找到应急呼叫装置。
5.4 自动复位功能
应急照明系统应具有自动复位功能,在主电源恢复后自动恢复正常工作状态。这不仅提高了系统的智能化水平,也减少了维护人员的工作量。
5.5 系统检测与维护
定期对电梯应急呼叫及应急照明系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始终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具体包括每月一次的功能测试以及每年一次的专业维护保养。
以上内容只是该标准的一部分重点内容,全面理解还需结合整个文件仔细研读。遵守这些技术要求有助于提高电梯的安全性能,保护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