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机关目标绩效管理中目标制定的基本原则、流程、内容和要求。本文件适用于贵州省各级党政机关开展目标绩效管理工作。
Title:Performance Management of Government Agencies - Part 2: Objective Setting
中国标准分类号:A30
国际标准分类号:03.100.99
封面预览
拓展解读
《DB52/T 1363.2-2018 机关目标绩效管理 第2部分:目标制定》是贵州省地方标准,为机关单位开展目标绩效管理工作提供了系统化的指导。以下将对标准中的关键条款进行深入解读。
首先,在目标制定的原则方面,标准强调了科学性、可行性和激励性的统一。这意味着制定的目标不仅要符合实际情况,具备实现的可能性,还应能够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例如,第五条明确指出,“目标应当与单位的战略规划相一致”,这要求目标制定者在设定具体指标时要充分考虑组织的长远发展目标,确保短期目标服务于长期战略。
其次,关于目标设定的具体方法,标准提出了SMART原则的应用。即目标必须是具体的(Specific)、可测量的(Measurable)、可达到的(Achievable)、相关的(Relevant)以及有时间限制的(Time-bound)。以第六条为例,“具体性”要求目标描述清晰准确,避免模糊不清的表述;“可测量性”则强调可以通过定量或定性的标准来评估目标完成情况。
再者,在目标分解与分配环节,标准特别关注了层级间的协调性。第七条提到,“上下级之间的目标应当相互支撑且层次分明”,这意味着高层级的目标需要细化为下一层级可以执行的具体任务,同时确保各层级间没有冲突,形成合力。此外,第八条还建议采用责任矩阵的方式明确每个部门和个人的责任范围,提高执行力。
最后,标准也注重反馈机制的建立。第十一条指出,“定期收集目标执行过程中的信息并及时调整”,这一要求旨在通过持续监控和适时修正,保证目标始终处于动态优化状态,适应内外部环境的变化。
综上所述,《DB52/T 1363.2-2018》为机关单位提供了全面的目标制定框架,从原则到实践都给出了详尽的操作指南,有助于提升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