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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贵州省精准扶贫中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的基本要求、工作流程、服务内容、管理与监督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贵州省范围内开展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为特困人员提供精准帮扶和服务。
Title:Precision Poverty Alleviation - Work Specifications for Supporting Extremely Needy Persons
中国标准分类号:A9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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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52/T 1292-2018是贵州省针对精准扶贫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定的地方标准,该标准为政府和社会开展精准救助提供了科学依据和操作指南。以下将选取部分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标准在“术语和定义”部分明确了特困人员的范围,包括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这一定义为识别救助对象提供了明确的标准,有助于避免救助资源的误分配。
其次,在“救助供养内容”中,标准详细规定了基本生活保障、医疗保障、住房保障、教育保障、就业扶持和临时救助六个方面的内容。例如,在基本生活保障上要求确保特困人员的衣、食、住、行等基本需求得到满足,并且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水平。这不仅保障了特困人员的基本生存权利,也体现了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
再者,“救助供养程序”部分对申请、审核、审批及终止程序进行了规范。申请人需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乡镇人民政府接到申请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并提出初审意见上报县级民政部门,县级民政部门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这样的流程设计既保证了工作的透明度又提高了工作效率。
此外,标准还强调了动态管理机制的重要性。要求定期复核救助对象的经济状况和生活条件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救助等级或停止救助。这种动态调整机制能够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应对,确保救助资源的有效利用。
最后,标准提出了监督与评估的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的良好氛围。
综上所述,DB52/T 1292-2018从多个维度构建了一个较为完善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体系,对于提升贵州省精准扶贫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