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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贵州省精准扶贫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的选聘、管理、考核及退出机制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贵州省范围内开展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管理工作。
Title:Precision Poverty Alleviation -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for Ecological Forest Rangers from Registered Poor Population
中国标准分类号:Z6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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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52/T 1281-2018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管理规范》是贵州省针对生态护林员管理制定的地方标准。以下选取其中的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标准明确指出,生态护林员的选聘对象必须是已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且年龄应在18至60岁之间,身体健康能够胜任野外巡护工作。这一规定确保了扶贫资源精准投放,同时保证了护林工作的有效开展。
关于选聘程序,标准要求按照“个人申请、村级推荐、乡镇审核、县级审定”的流程进行。具体来说,个人需提交书面申请,村委会负责推荐,乡镇政府进行初步审核后,由县级林业部门最终审定并公示。这样的程序设计体现了公开透明原则,有助于避免暗箱操作。
在日常管理方面,标准强调要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考勤制度、巡护日志制度等。要求护林员每月至少巡护20天以上,并填写巡护记录表。此外还规定,乡镇林业站应每月对护林员的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县级林业部门则每季度组织一次抽查。这些措施旨在加强对护林员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对于考核与奖惩机制,标准提出实行年度考核制度,考核内容涵盖出勤率、巡护质量等方面。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对表现优秀的给予奖励,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将予以解聘。这既是对护林员工作的激励约束,也是保障森林资源管护效果的重要手段。
总之,《DB52/T 1281-2018》通过一系列规范化管理措施,在实现生态保护的同时,充分发挥了生态护林员在脱贫攻坚中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