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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江西省家具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监测要求和监督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江西省辖区内现有家具制造企业或生产设施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管理,以及新建、改建、扩建家具制造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管理。
Title:Emission Standard of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 Part 6: Furniture Manufacturing Industry
中国标准分类号:Z5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4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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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6 1101.6-2019是江西省针对家具制造业制定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标准,该标准对家具制造企业提出了严格要求。以下为标准中关键内容的深度解读: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江西省内以木质、竹质、藤、金属、塑料等材料为基材,加工制作家具产品的企业。这些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涂料、胶粘剂、清洗剂等含VOCs原辅材料时,其VOCs排放控制需符合此标准。
排放限值
标准规定了家具制造企业不同工序中VOCs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例如,在涂装工序中,VOCs的排放限值为50mg/m³。这意味着所有排气筒中VOCs的平均浓度不得超过此数值。对于无组织排放,标准同样设定了严格的限制条件。
监测与分析方法
为了确保排放达标,企业需要采用特定的方法来监测VOCs排放情况。推荐使用气相色谱法或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法进行监测。同时,标准还明确了采样频率和数据记录的要求,确保监测结果准确可靠。
管理与控制措施
除了设定具体的排放限值外,标准还强调了过程控制的重要性。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VOCs的产生量,比如改进工艺流程、选用低VOCs含量的原材料等。此外,还需建立完善的台账管理制度,详细记录原料使用量、废气处理设施运行状况等内容。
特殊区域要求
在一些环境敏感区域如居民区附近,标准提出了更高的环保要求。这类区域内企业的VOCs排放不仅需满足一般规定,还需额外遵守更为严格的排放速率及总量控制指标。
通过以上解读可以看出,DB36 1101.6-2019标准旨在从源头到末端全面管控家具制造业中的VOCs排放问题,推动行业绿色健康发展。企业应当充分理解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以避免因违规而受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