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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本文件适用于江西省内印刷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控制与管理。
Title:Emission Standard of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for Printing Industry - Part 1: Printing Industry
中国标准分类号:Z6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4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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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6 1101.1-2019是江西省针对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制定的地方标准,专门适用于印刷业。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首先,标准明确了适用范围,即适用于江西省内所有从事书刊、包装装潢等印刷活动的企业。这意味着无论企业规模大小,只要涉及上述印刷业务,都需遵守此标准。
其次,在排放限值方面,标准规定了不同印刷工艺下的VOCs(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浓度限值。例如,凹版印刷的VOCs排放浓度不得超过50mg/m³,而平版印刷则为80mg/m³。这些具体数值为企业在实际生产过程中提供了明确的控制目标。
再者,关于监测与分析方法,标准推荐采用气相色谱法或等效方法来测定VOCs的浓度。这确保了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比性,有助于监管部门对企业排放情况进行有效监督。
此外,标准还强调了污染控制措施的要求。要求企业采取密闭设备、安装废气收集系统以及使用低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等综合手段减少排放。这对于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和环保意识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最后,标准设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条款,对于超标排放的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这一规定强化了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促使企业主动采取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水平。
综上所述,DB36 1101.1-2019不仅为企业提供了具体的排放控制指南,也为政府部门开展环境监管提供了依据,对促进江西省印刷行业的绿色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