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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江西绿色生态”品牌评价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评价要求、评价方法及评价报告。本文件适用于江西省内开展的“江西绿色生态”品牌评价工作及相关活动。
Title:Jiangxi Green Ecology Brand Evaluation General Requirements
中国标准分类号:Z2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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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江西绿色生态品牌评价通用要求》(DB36/T 1138-2019)是江西省为推动绿色生态品牌建设制定的一项地方标准。该标准对绿色生态品牌的定义、评价原则、基本要求、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方法进行了明确规定,旨在促进江西省绿色生态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标准中指出绿色生态品牌是指在生产、加工、服务等过程中遵循生态优先、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原则,具有显著生态价值和社会影响力的商标或品牌。这一定义明确了绿色生态品牌的本质属性,即不仅要具备经济价值,还要体现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在评价原则上强调了科学性、公正性和导向性的统一。科学性要求评价过程基于客观数据和事实;公正性确保评价结果公平合理;导向性则引导企业向绿色发展转型。这些原则为品牌评价提供了理论依据,保证了评价工作的严谨性和权威性。
标准还规定了绿色生态品牌的基本要求,包括主体资格、管理能力、技术能力、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等方面。其中,主体资格要求申请主体应依法设立并正常运营两年以上;管理能力涉及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技术能力要求掌握核心技术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社会责任履行情况涵盖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内容。这些要求构成了绿色生态品牌的基础框架,有助于筛选出真正符合绿色发展理念的品牌。
评价指标体系由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构成。一级指标包括资源利用效率、环境保护成效、产品质量水平和社会经济效益四个方面。资源利用效率关注能源消耗、水资源利用率等;环境保护成效评估污染物排放达标率、绿化覆盖率等;产品质量水平衡量产品性能指标、安全性能等;社会经济效益考量就业贡献度、税收贡献度等。二级指标进一步细化了一级指标的具体内容,如资源利用效率下设单位产值能耗、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等具体项目。
评价方法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定量评价主要通过收集相关统计数据计算得分;定性评价则结合专家评审意见进行综合判断。这种多元化的评价方式能够更全面地反映品牌的实际情况,提高评价结果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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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