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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动物诊疗机构对宠物犬进行免疫的技术要求、操作流程、疫苗选择及注意事项。本文件适用于河北省内动物诊疗机构开展宠物犬免疫服务的过程规范与质量控制。
Title: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Pet Dog Immunization in Animal Medical Institutions
中国标准分类号:B41
国际标准分类号:1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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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3/T 2868-2018《动物诊疗机构宠物犬免疫技术规范》是河北省制定的一项地方标准,旨在规范动物诊疗机构在为宠物犬进行免疫时的技术要求。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免疫程序
标准规定了宠物犬免疫的基本程序,包括初次免疫和加强免疫的时间安排。初次免疫通常在宠物犬8周龄时开始,之后每隔3到4周接种一次疫苗,直到12周龄为止。加强免疫则建议在初次免疫后的第1年进行一次,之后每年至少一次。这种免疫程序有助于确保宠物犬获得足够的保护力。
疫苗选择
标准指出,用于宠物犬免疫的疫苗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且需要由具备资质的企业生产。同时,疫苗的选择应根据当地疾病流行情况、宠物犬的生活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例如,在狂犬病高发地区,应优先选择含有狂犬病疫苗的产品。
免疫操作
在免疫操作方面,标准强调了无菌操作的重要性。所有与疫苗接触的器具都必须经过严格消毒处理,避免交叉感染。此外,注射部位的选择也很关键,一般推荐后肢外侧肌肉注射,这样可以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几率。
不良反应监测
标准还特别提到,动物诊疗机构应对接受免疫的宠物犬进行不良反应的监测。如果发现有异常反应,应及时采取措施并记录下来。这不仅有助于及时发现潜在问题,也为后续改进免疫方案提供了依据。
记录保存
最后,标准要求所有的免疫记录必须完整准确地保存至少两年以上。这些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宠物犬基本信息、免疫日期、使用的疫苗种类等,以便于追溯和管理。
通过上述内容可以看出,《动物诊疗机构宠物犬免疫技术规范》从免疫程序、疫苗选择、操作细节到后续管理等多个方面对宠物犬免疫工作做出了明确规定,对于提高宠物健康水平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