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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草原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的术语和定义、核算原则、核算内容、核算方法及核算报告编制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草原自然资源资产的核算工作。
Title: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ccounting of Grassland Natural Resources Assets
中国标准分类号:B51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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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5/T 1520-2018草原自然资源资产核算技术规程》是一项重要的地方标准,旨在规范内蒙古自治区草原自然资源资产的核算工作。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关键条款的详细解读:
1. **范围与适用对象**
本标准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域内草原自然资源资产的核算工作。明确了标准的地域限制和适用范围,确保了核算工作的地域针对性。
2. **术语和定义**
- **草原自然资源资产**:指在特定时间内具有经济价值的草原资源及其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 **核算单元**: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基本单位进行核算。这一规定有助于统一核算尺度,便于数据汇总和对比分析。
3. **核算内容**
核算内容包括草原面积、生物量、土壤有机质含量、水资源储量等指标。这些指标的选择体现了对草原生态系统的全面考量,既关注物质资源也重视生态服务功能。
4. **核算方法**
- **草原面积核算**:采用遥感技术和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强调了现代技术手段的应用,提高了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 **生物量核算**:通过样地调查法获取数据,要求每个县至少设立5个固定监测点。这种方法能够反映草原植被生长状况的变化趋势。
- **土壤有机质含量核算**:每5年更新一次数据,采用实验室检测方式。定期更新机制保证了数据的动态性和可靠性。
5. **报告编制**
核算结果应形成年度报告,内容涵盖基础数据、计算过程、结果分析及改进建议。报告形式要求简洁明了,便于决策者理解和使用。
6. **质量控制**
强调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包括数据采集、处理、存储和发布环节。要求建立完整的档案资料,确保可追溯性和透明度。
7. **应用与管理**
核算结果应用于草原保护、开发利用规划以及生态环境评估等方面。同时要求相关部门定期审查核算体系的有效性,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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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4